根据《国药葛洲坝中心医院关于调整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下设各分委员会的通知》(葛医[2021]37号)文件精神,调整后的伦理委员会如下:
一、医学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刘 莉
副主任委员:黄 晖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宏敏 卢卫东(虹桥社区)
李战军(前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瑾
姜艳艳 徐 贝 彭 涛 董向荣
独立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
成良义 别 芳 张佳光 金锦莲 孟 军 焦曙光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教学办公室,董向荣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17-6728355。
二、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重点负责对本院开展的三类医疗技术、医疗护理双新项目以及临床科研项目进行医学伦理审查,签发伦理审查项目意见,从医学伦理角度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2.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和涉及人体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3.对开展涉老医疗服务新项目或科研工作进行伦理审查。
4.对上述技术和研究的开展进行全程监督,对有违背伦理原则的技术和项目及时制止并作出处理。
5.对医院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伦理咨询,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有意义、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6.承担对医务工作人员、患者及社区群众医学伦理教育和培训任务及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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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预约:0717-6715256
投诉电话:0717-6710088(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15337420311 (非工作时间)
健康体检:0717-6717999、0717-6712863
口腔门诊:0717-6711793
中心院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樵湖一路60号
三峡院区:湖北省宜昌市夜明珠路57号
口腔门诊: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樵湖二路7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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